12月22日,共8章76条的《儿童保育服务法》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涵盖了儿童保育设施、儿童保育人员、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 《儿童保育服务法》不仅为最弱势的婴儿和三岁以下儿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也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儿童保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一步。 《新闻1+1》联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莉、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施毅进行分析解读。草案中明确提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有哪些实际局限性?张莉 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我认为现实中最大的限制是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必须将托育服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其次,由于基本公共服务至今尚未明确承认托育服务本身的独立性和自给性属性,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存在不平衡、不平等的可能性。通过立法明确将普惠性儿童保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也有利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明确将儿童保育服务和儿童教育纳入自己的基本公共服务目录,从而确保其在更广泛的公共服务范围乃至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地位。第三,我认为各级政府必须承担起责任。法律啊。比如,除了发展相应的托儿服务机构外,还要将一些最需要托儿服务的群体,如经济困难家庭婴幼儿、残疾婴幼儿等真正需要国家支持的婴幼儿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为国家提供支持。这项法律将对各级政府产生什么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张莉:我认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允许政府的一些支出依法授权。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由于担心或担心没有法律依据而避免将相关费用纳入预算。这需要停止。这将确保政府在合法的基础上提供这些支持,也可能会减轻政府的一些担忧,并缓解政府的压力。凡特人员。另一方面是,该法律可以进一步鼓励政府对儿童保育服务的支持并使之多样化。托儿服务标准确定后是否会提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张莉:从注册到准入,实际上是国家通过许可的方式对托幼机构在能力和专业性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支持。这不仅仅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认可。这将有利于婴幼儿家长在市场上选择国家认可的机构,也将为托育行业的健康长期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该项目如何保障基本托儿安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施毅:确保安全是托幼服务发展的基本收入要求。显然,这该法案的语言和条款不仅涉及设施安全,还涉及员工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服务安全、过程安全、健康安全、食品安全和一般管理过程安全。通过获得日托服务,特别是在设施安全方面,日托就业的门槛已经提高。儿童保育员准入和注册制度为进入该行业提供了保障。同时,对设施、设备、建筑材料也提出了各种要求,包括空气质量标准、膳食配方标准等要求。它还规定了儿童保育设施的费用和报销,以及设施关闭后如何正确安置婴儿和幼儿。我们对家长和行业发展提供了非常清晰的监控。这将使我们行业的发展更加安全,让家庭更加安心地得到护理。到什么程度这项法案改变了人们支付过高的状况吗?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施毅:托儿服务价格高已经成为近年来行业发展的共同关注点。根据一项全国范围内多个地区的调查显示,全国托儿服务的平均价格约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至60%。我会的。这个比例意味着,对于一些家庭来说,他们的收入只能支付送孩子去托儿所的费用。如果家庭有多个孩子,父母的压力就更大。正如我刚才提到的,目前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托儿服务价格昂贵。这部儿童保育法包括一整套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投入、经营补贴、家庭儿童保育补贴、建设补贴、租金减免以及与规定相关的服务等。场所和设施的减少,例如水、电、煤气相关费用的减免。有助于降低日托运营成本。降低日托运营成本后,综合托儿服务的价格还可以进一步降低,让家庭以可以接受且负担得起的费用将孩子送去日托。
(编辑:项小斌)

你也可能喜欢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