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娟 今年央视《3月15日晚会》曝光了AI“毒”的秘密产业链。只需向GEO(Generation Engine Optimization)服务商支付相应费用,客户的产品就可以“纳入”各大AI模型,产品广告甚至可以成为AI直接提供的“标准回应”。而这些所谓的“标准答案”可能包含很多错误信息。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给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然而,技术的双刃剑也变得越来越清晰。随着公众逐渐习惯于从人工智能中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和可靠参考,一些不法公司正在伺机打造“软件交付-内容生成-数据馈送-分类控制”的完整闭环。他们通过制造产品功效,制造出一批批假冒的软质商品并迫使人工智能算法首先跟踪和显示它们,将商业促销伪装成权威的“事实发现”。人工智能并操纵其结果绝不是“灰色营销”,而是属于法律红线的非法行为。其实质是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误导性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工业犯罪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而且破坏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信任,阻碍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实施精准的政策和强有力的补偿。人工智能“上瘾”现象的扩大和盛行,既是法律监管与技术发展暂时脱节的结果,也反映出法律意识淡薄、保护意识薄弱。部分市场主体的求合心理。解决这一困惑,迫切需要构建多元共治体系。监管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工智能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要求,严厉打击看似“毒害”人工智能的行为。 AI运营祖师必须认真履行核心职责,严格验证语料来源,建立溯源机制,筑牢抵御虚假信息的第一道防线。消费者还应提高判断力,警惕有问题的人工智能建议,并及时报告问题,为国家监管营造积极氛围。科技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人工智能的持续成长需要法规的限制。技术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尊重法律原则,尊重商业道德。只有依法打破“污染”人工智能的产业链,保护清晰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技术进步才能真正服务生态发展和经济社会,贡献人民福祉不断提高。
(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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